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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惠济区变更注册资金价格公示_惠济区变更注册资金价格

简介:河南省诚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8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为社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及相关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性检测机构。

公司现有各类技术人员39人,均持有检测资格证书。其中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14人,国家注册结构师1人,是一个多专业与多学科组合的年轻、充满活力并具有凝聚力的团体。检测人员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

公司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建筑节能检测室、主体结构检测室、钢结构检测室、业务发展部等六个科(室)。公司的检测业务包括⑴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内部缺陷、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钢筋位置、饰面砖粘结强度、砌体强度、植筋及锚栓拉拔力、垂直偏差等;⑵建筑节能检测:各种保温材料强度、密度、燃烧性能,耐碱网格布、胶粘剂、界面剂、抹面砂浆等拉伸粘结强度,外窗传热系数、外窗气密性、导热系数、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⑶钢结构工程检测:包括无损探伤、涂层厚度、螺栓强度、抗冲击性能、总体安装偏差、节点杆件试验、锚栓拉拔力、抗滑移系数、钢材中碳硫磷成份检测等共184个参数。

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全体人员奋发努力、锐意进取,本着科学、公正、可靠、高效的质量方针,为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公司在实验室管理及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公司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规范。2006年9月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200616108IR。

本公司以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工程节能、钢结构工程检测为切入点逐步发展成为为新老建筑物、工业厂房等各种工程结构进行安全评定、鉴定、评估、咨询为一体的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公司以诚信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发展、以追求卓越为目标,真诚希望以一流的、不断发展的专业技术,严谨和诚实的服务态度,广泛友好地加强与各行各业的联系与沟通,争取更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建设。

法定代表人:许强

成立日期:2005-01-28

注册资本:3718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河南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770888595T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英文名:Henan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Testing Co., Ltd.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17号睿谷创新中心2区12号楼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抗震性能检测与鉴定;工程测量;环境检测;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检测;食品检测;农畜产品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工程检测、环境检测、食品检测技术咨询、技术研究与技术开发。

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2年4月14日之后毕业的青年人才

一、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郑州户籍,在郑州市域范围内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3.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并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之一的认证平台完成认证;

4.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其配偶。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屋用途须是住宅,包括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公寓,不包括商业、办公等;

2.住房获取途径须是市场购买,包括购买法拍房,不包括继承、受赠、析产、直系亲属过户、拆迁安置、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等;

3.所购房屋是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办理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所购房屋是存量住房(法拍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申请补贴的住房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年满18周岁后首次在郑州市通过市场化途径购买的住房,且购买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每人2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

三、申请材料

1.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件;

3.中国高等教育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

4.户口簿;

5.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承诺书;

6.契税或不动产权证书;

7.社保卡。

四、特别说明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双方可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申领购房补贴;

4.所购房屋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只能申领1次,且不能与其他安居保障政策同时享受;

五、申请流程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局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住房保障部门常年受理。

(一)受理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门人才窗口或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二)核准

各受理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其是否满足申领条件进行核验,核准后出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

(三)资金拨付

用预拨+清算的形式,经市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2022年4月14日之前毕业的青年人才

一、 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本科学历申请购房补贴,有“双一流”院校要求(双一流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2、博士以下学历要求在35岁以下;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或户籍未迁出;

4、需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四、特别说明

1、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3、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补贴。同时,按照“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2、审核。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3、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表等材料提交市,由市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郑州:对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等行为进行整治

3月2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评估公司进行检查。

在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郑州将对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乱象和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责令其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改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方案》称,对开发企业的检查不少于在售项目的5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租赁企业不少于2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30%。

对于经纪机构的整治内容包括中介公司强行保管交易双方定金及购房款;未按要求进行备案,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房产交易过程中违规克扣保证金、定金和房屋产权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为达交易目的,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在内的10项内容。

对于开发企业,集中整治的违规行为包括开发企业为达卖房目的,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和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房款等在内的11项内容。

对于租赁企业,整治内容包括对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络平台和转租住房10套以上的个人或单位,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无“住房租赁”内容;从事住房租赁托管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业前未进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的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骗取租客、房东财物的和通过隐瞒、欺骗、强迫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估价机构方面,主要集中整治的违规行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和在岗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是否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情况;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各类经营证照、规章制度、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和估价业务承揽和收费,估价业务合同签订等情况。

以下为《郑州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文:

各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系列违规乱象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平稳、和谐有序发展,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自然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的通知>》(豫建房〔2020〕425号)以及《郑州市房地产领域行动方案》(郑房地领域办〔2021〕1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郑州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将检查结果于2021年4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检查总结(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房管局市场处703房间。

市住房保障局 联系人:陈少锋 电话:0371-67881218

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少波 电话:0371-67178009

监管工作平台 联系人:王 泽 电话:0371-66801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郑州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检查方法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局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市内五区的检查,各县(市)、开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据时间节点负责本辖区的检查。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上街区、开发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对象

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评估公司。其中对开发企业的检查不少于在售项目的5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不包括随机抽查的未备案经纪机构),租赁企业不少于2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30%。

四、检查人员

局机关成立2个检查组,每组4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从局机关相关处室(市场处、开发处、法规处、产权处、安全处、租赁处、规划保障处、宣传政策处、信访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抽取。第一组负责检查金水区、惠济区,第二组负责检查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市城市管理局检查人员随机分至两个检查组。

五、整治内容

各级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以下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一)经纪机构,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1.中介公司强行保管交易双方定金及购房款的。

2.未按要求进行备案,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3.房产交易过程中违规克扣保证金、定金和房屋产权证明的;

4.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为达交易目的,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的;

5.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

6.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

7.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也未向委托人事先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规收取除佣金之外费用的;

8.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或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9.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现场未按规定公示或内容公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开发企业,集中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1.开发企业为达卖房目的,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的;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的;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的;

4.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

5.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6.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房款的;

7.未取得资质证书,违规开发、经营的;

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格式不标准或不能反映动态情况的;

9.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者按揭的;

10.在房地产出售环节,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

11.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租赁企业,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1.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络平台和转租住房10套以上的个人或单位,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

2.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无“住房租赁”内容的;

3.从事住房租赁托管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业前未进行备案;

4.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

5.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的;

6.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骗取租客、房东财物的;

7.通过隐瞒、欺骗、强迫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的;

8.其他房屋租赁违规行为。

(四)估价机构,集中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和在岗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是否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情况;

2.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各类经营证照、规章制度、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

3.估价业务承揽和收费,估价业务合同签订情况;

4.估价档案建立和管理,办公场所与备案等级、工位匹配等情况;

5.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手续,信用公示信息发生变化不按规定及时变更的;

6.聘用在其他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在本机构执业,超出备案证书有效期仍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

7.评估机构是否对执业人员撰写的评估报告进行内部质量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本人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8.以压价、支付回扣、签订低价收费或垄断协议、虚宣传,或者贬损、诋毁、恶意举报其他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损害行业声誉或其他机构利益的;

9.未经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事处开展估价业务的;

10.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对县(市、区)、开发区的督导,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是否制订检查或方案、下发相关检查通知等;

2.是否按要求的阶段和时限落实工作,对媒体报道的问题处理是否积极有效,检查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3.随机抽查2至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核验自查效果;

4.对检查企业是否做到一事一卷,是否制订整改治理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项目或企业是否对照时间节点逐个督导化解;

5.检查结果是否及时向市局反馈。(各县(市)、上街区、开发区请务必于4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检查总结上报至市局市场处703房间)

城市管理部门:

对检查出涉及处罚的事项,进行及时的处罚。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及时下发检查通知,各单位做好检查前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召集检查人员,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统一思想,统一检查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

对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乱象和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责令其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改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

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相关措施,完善法规制度,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郑州市房地产领域行动方案》(郑房地领域办〔2021〕1号)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分工;依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科技手段,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及做法,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个人创业好贷吗

一、个人创业好贷吗?

个人创业创业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个人短期小额创业融资业务,对处于创业期的经营者来说,往往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早在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但由于创业市场需求大,因此此类的申请门槛也就比较高。申请人多,但拿到钱的人却很少。原因在于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发放首先考虑的还是资金的安全。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把门槛稍微抬高了一点,或者说严格了一点。因此评估严格也就成为创业的特征之一。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能提供银行规定的资料,能提供合适的抵押,得到并不困难。一般在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之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取得资金。申请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明和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4)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此外还有开办行的一些要求,如必须要本行开立的结算帐户,以便通过办理行进行日常结算等。申请材料在申请此类时,有三点比较重要:第一,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金额要求创业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为1年;个人创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偿还方式1、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本息偿还方式可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相关优待政策就要看你们当地的了。有些当地为足进私营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精神和鼓舞都在想近办法来帮助他们。

二、郑州购房最新政策2022

一、郑州限购政策

区域划分

●限购区域:郑州市市内五区(金水区、中原区、惠济区、二七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不限登封市、上街区、新密市。

注:限购区域购房套数有不限制套数。

限购套数

●郑州。

●非郑州市户口:限购1套

注:郑州市户籍是无条件可以买两套房,非郑州户籍购房有条件要求,详细看后文(购房条件)!

其他内容

1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即12个限购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3、在郑州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赠与合同》并办理转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二、郑州购房条件

按目前已下: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在

1、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2、在郑州连续缴纳个税24个月;

3、在郑州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

4、在郑州工作的副高级(高级技师)职称或者以上职称的对象;

5、

注:社保必须是购房前3年内连续24个月缴纳,补缴的社保不认可!

三、郑州限贷政策:

1、2016年12月23日起,在限购区域内,居民的首次%保持不变。首套结清,二套房可执行首套比例。

2、居民家庭有购房记录、但申请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记录,贺姿扰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均按照60%的首付比例执行。

五、公策:

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为5%-12%。

郑州市公积金金额:

1、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

2、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条件、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金额为60

3、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金额余额的15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册裤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郑州市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

“推动驻郑各商业银行全面落实首限标准,促进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

出台了18条房地产新政,禅旦其中提到:

“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在郑创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商品住房的按照政策给予购房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

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投放,下调住房利率。

三、创业好申请吗

容易,创业申请条件1、大学生创业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明和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2、大学生创业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3、大学生创业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4、大学生创业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1、年龄在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有自己有效的和自己行所在地的合法的居住证明,有自己固定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2、申请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项目,并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的能力;3、申请人申请的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的规定;4、在申请进行的投资项目里,要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并且在申请的银行开设一个结算账户,项目执行后营业收入需经过银行结算。申请程序1.大学生创业申请相关事宜请向银行部门咨询;2.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如下:(1)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公司登记申请。在满足以上几点的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的条件后,申请人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资料到人事局申请了,然后把资料交由人事局并由他们进行初步的审核,如果初审通过后,人事局会给你填写一个推荐表,并且进行申请者创业能力评估。然后申请人拿着推荐书回到你所在地的人事局交由他们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他们会吧结果报给当地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觉得同意后会为申请人担保,最后申请人带着以上办理好的资料,再到银行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办理了。

四、中原银行创业贷好申请吗?

目前中原银行为个人和公司提供业务,其好批不好批,主要还是要看个人或者公司是否符合其产品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话,那当然就好贷了。中原银行大致的基本条件就是需要申请人年轻在22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偿还的能力,而且申请人必须要符合中原银行个人相关条件的个人客户,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中原银行就是很容易审批的。

河南凯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凯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0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是小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河南省唯一指定的小松产品销售技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白孟才

成立时间:2010-03-30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1080000087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郑州市惠济区绿环路8号

郑州好前程正规吗

正规。根据查询爱企查得知,郑州好前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经过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招生服务等。因此。郑州好前程是通过正规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