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初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2.吉林省商务厅的机构设置

3.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迁建审批(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4.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原址改扩建审批(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5.长春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变更的审批(初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成品油价格补贴_吉林省2020年油补新政策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

青田县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长春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初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原址改扩建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表》(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申请文件、成品油业务申报材料目录(纸质: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向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危险化学品证正副本、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土地证、房产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设计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吉林省商务厅的机构设置

一、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8.一般情况需提供: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9.一般情况需提供: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0.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5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成品油业务申报材料目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2.一般情况需提供:省商务厅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3.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4.一般情况需提供: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5.一般情况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6.一般情况需提供: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17.一般情况需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18.一般情况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迁建审批(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商务厅内设2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拟订厅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督查督办等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厅机关行政财务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驻外人员选派等工作;指导全省商务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调研处。

负责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组织起草全省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研究分析全省内外贸易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形势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报告;承办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

研究编制全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提出年度调控目标;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编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基建投资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监督管理厅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营;负责厅财务费用使用情况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五)东北亚处。

研究拟订全省对朝鲜、韩国、日本和蒙古贸易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省内企业开发朝、韩市场,推动我省在该区域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开展;指导、管理对朝边境贸易;负责申报对朝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对朝边境贸易环境。

(六)欧美处。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与欧美国家(地区)经贸政策,提出与欧美国家(地区)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贯彻实施对欧美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协调我省与欧美国家(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推动我省在该区域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开展;负责指导、管理全省对俄边境贸易。

(七)亚非及大洋洲处。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与亚洲、非洲及大洋洲国家(地区)经贸政策,提出与亚洲(南亚、中亚、西亚,下同)、非洲及大洋洲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贯彻实施对亚洲、非洲及大洋洲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协调我省与亚洲、非洲及大洋洲国家(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推动我省在该区域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开展。

(八)台港澳及东南亚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组织与香港、澳门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指导我省对台贸易。负责提出我省与东南亚特别是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我省与东盟各国在贸易进出口、投资和经济技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九)国际经贸关系与经济援助处。

贯彻执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参与多边对外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在我省的落实;争取联合国机构和外国政府对我省的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并负责后期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我省企业承担国家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的申报和后期管理工作;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和外国驻我省商务机构。

(十)世贸组织处(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处)。

负责入世后全省商务系统的应对工作;组织世贸组织规则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全省有关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法规、政策的对外通报、咨询;负责世贸组织中涉及我省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我省涉及世贸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对外贸易处。

参与拟订全省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编报并组织实施全省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调控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负责各类企业对外经贸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的审定和年检;指导省内和赴省(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十二)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吉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和执行全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实施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的政策和措施,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拟订进口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招标规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

拟订并执行全省技术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技术贸易政策、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出口政策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

(十四)市场体系建设处。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全省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商业改革发展处。

拟订全省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关于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按有关规定对全省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全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进出口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流通规划;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和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七)服务业发展处。

组织实施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市场规则和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研究提出地方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吉菜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十八)投资促进处。

参与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全省外商投资政策;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省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推介对外招商项目,促进外资项目的实施;根据授权负责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工作;承担省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外国投资管理处。

指导和管理全省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并参与全省利用外资环境改善和建设工作。

(二十)对外经济合作处。

研究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规章制度;管理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省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核准、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

(二十一)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

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我省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全省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贸易磨擦监控体系;指导并协调省内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

(二十二)信息化处。

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的电子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厅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十三)吉林省口岸办公室。

负责全省口岸开放规划和开放口岸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口岸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计划;组织落实新开口岸设施和老口岸改造;协调全省口岸有关工作。

(二十四)老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原址改扩建审批(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迁建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规划确认申请表》(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申请文件、成品油业务申报材料目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如是自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或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性质说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8.一般情况需提供:县(区)商务局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9.一般情况需提供:准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需符合加油站(点)规划布局,或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加油站(点)规划用途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春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变更的审批(初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原址改扩建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表》(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申请文件、成品油业务申报材料目录(纸质: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向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危险化学品证正副本、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土地证、房产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设计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变更的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涉及油库和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2.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4.一般情况需提供: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5.一般情况需提供: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6.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单位投资主体未发生变化的,属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7.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8.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申请文件、成品油业务申报材料目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9.一般情况需提供:涉及油库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油库或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10.一般情况需提供: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应附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11.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12.一般情况需提供: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有明确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意见。)13.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14.一般情况需提供:油库或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