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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_唐山维修基金价格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因申请报名购房户较多,采用了公开摇取“资格审核、选房顺序号”的方式销售。现该小区有202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特制定本销售方案。

一、销售房源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位于吉祥路以南,规划学警路以东区域。此次共销售202套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毛坯现房。

二、销售价格

2020年11月市发改委批复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6859元/平方米。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按套总价销售。

三、销售对象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基本家庭进行审核。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和离异半年以上的单身人员。

此次销售对象的“资格审核、选房顺序号”仍按《关于2019年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摇定的顺序依次顺延。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

1.市中心区内无住房;

2.市中心区内虽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市中心区包括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

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回迁安置住房。

户籍要求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户籍所在地为市中心区城中村的,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四、申请购买需提交的资料

基本资料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2.基本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丧偶人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未婚人员当面签署婚姻状况声明;

4.基本家庭全部成员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南湖市民服务中心A区办理;

5.申请家庭提供市中心区的现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未购买房改房和集资建房的证明;

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承租的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户籍不在市中心区的,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

其它资料

1.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退出现享受的住房保障;

2.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审核、销售程序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具体程序为:

发布公告。市住保中心将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房源位置、销售价格、销售对象、所需基本要件及审核销售程序,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市房投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和旭安园项目售楼处予以公告。

资料受理。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集中受理提交资料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共三天。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家庭持相关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旭安园售楼处提交资料,未购买到住房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资格审查。市住保中心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对申请家庭提交的要件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5日内补齐相关要件,逾期未补齐要件的,视为不符合购买条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市住保中心对其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进行核查。

公示。市住保中心将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范围。

组织选房、签约。市房投公司组织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依照审核选房顺序号选取房号,并办理签订合同、交纳房款、申办贷款、缴纳维修基金等相关手续。申请家庭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房、超期未选房、未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住保中心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往下依次递补审核,申请人也依次递补购房。

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七、其它规定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是申请购房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申请家庭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唐山市住房保障诚信系统,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如有列为失信人员的,其基本家庭不能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以欺骗等手段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收回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不退回已购住房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转移房产至受理之日不足1年以及有商业房的家庭不予受理。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5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2019]-145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为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心区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结合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供需实际,制定本销售方案。

一、销售房源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位于吉祥路以南,规划学警路以东区域。此次共销售100套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毛坯现房。

二、销售对象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基本家庭进行审核。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和离异半年以上的单身人员。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

1.市中心区内无住房;

2.市中心区内虽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市中心区包括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

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回迁安置住房。

户籍要求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户籍所在地为市中心区城中村的,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购买需提交的资料

基本资料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2.基本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丧偶人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未婚人员当面签署婚姻状况声明;

4.基本家庭全部成员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南湖市民服务中心A区办理;

5.申请家庭提供市中心区的现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未购买房改房和集资建房的证明;

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承租的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户籍不在市中心区的,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

其它资料

1.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退出现享受的住房保障;

2.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审核、销售程序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具体程序为:

发布公告

市住保中心将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的房源位置、销售价格、销售条件、所需基本要件及申请审核销售程序,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市房投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和旭安园项目售楼处予以公告。

旭安园限价商品住房集中受理申请购房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共三天。

购房咨询

市房投公司在旭安园项目售楼处介绍申请条件及流程、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关政策。

受理申请

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家庭持相关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旭安园售楼处提交购房申请,未购买到住房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摇取审核选房顺序号

受理期限结束后,根据已提交购房申请资料的家庭人数,适时采取集中摇号形式,公开摇取审核选房顺序号。由市房投公司组织集中摇号活动。市公证机构对摇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摇号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的门户网站公布。购房家庭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选房。

资格审查

市住保中心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对申请家庭提交的要件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5日内补齐相关要件,逾期未补齐要件的,视为不符合购买条件。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市住保中心对其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进行核查。

公示

市住保中心将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范围。

组织选房、签约

市房投公司组织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依照审核选房顺序号选取房号,并办理签订合同、交纳房款、申办贷款、缴纳维修基金等相关手续。申请家庭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房、超期未选房、未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住保中心依据审核选房顺序号往下依次递补审核,申请人也依次递补购房。

五、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其它规定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是申请购房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申请家庭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诚信系统,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以欺骗等手段已购买限价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收回已购限价房;不退回已购住房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转移房产至受理之日不足1年的家庭不予受理。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5日

公积金龙卡是信用卡吗?

公积金龙卡是信用卡吗?

目前建行只在河北唐山发行了公积金龙卡信用卡。其他地区公积金龙卡都算储蓄卡的,没有透支功能,主要用于公积金账户管理的,以便提取公积金时使用的。信用卡肯定是有信用额度的,这样才能透支使用,先刷卡消费或取现,后还款。最简单的方式,就看看下你这张公积金龙卡背面印的客服热线,9开头热线的就是储蓄卡,4开头的热线是信用卡。

龙卡公积金联名卡是信用卡吗 建行金龙卡是信用卡吗?

不是信用卡

公积金龙卡可以登出吗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且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中国境内居民、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凭公安部门认可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发卡行规定的其他证明档案或资讯向发卡行申领邮储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可为其年满16周岁的指定人员申领附属卡

住房公积金龙卡

到建行网点或ATM机均可取

河北省唐山市建行公积金龙卡信用卡可以透支多少

唐山公积金龙卡也是和其他的信用卡卡种一样有透支的额度,并且不是统一额度的。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资信情况稽核出来额度有多少的。一般来说如果是第一次办建行的信用卡的话初始信用额度大概是月收入的2-3倍,在建行寄给你的卡函上面有写明你的这张卡的额度有多少的。要是那个信已经丢了,也可以发简讯查一下额度有多少,用你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编辑“313#你的信用卡号最后4位数”或者“CCED#卡号最后4位数字”发到95533。比如你的卡号最后4位数字是1234,那么就编辑“313#1234”或者“CCED#1234”发到95533就可以了。马上会有简讯回复你额度。

而且这张卡是把信用卡和公积金卡合二为一了,所以这张卡是没有年费、补卡费的。就算放著一直不用也没有关系,要是卡片坏了跟建行申请换卡也不收工本费,还是很实用的。

公积金龙卡有什么用

1.公积金存款和贷款余额查询功能

您可以随时查询您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还可以自愿申请公积金龙卡关联您的其他个人贷款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住房维修基金账户。

2.公积金存款和贷款明细查询功能

您可以随时查询您的公积金存款账户缴存、提取明细以及公积金贷款账户发放和还贷明细,并在建行网点和自助终端上实现明细列印功能。

3.公积金委托提取功能(此专案中国各地公积金中心都不支援,无法按月或季度提取)

您只须与建行签订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建行将定期(按月、季、年)将您(及配偶)的公积金委托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方便您使用及归还贷款。

当您因购买和大修住房、离休、退休等情况需要支取公积金时,经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建行会将您(及配偶)的公积金存款划转至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

4.公积金转账还贷功能

以公积金龙卡作为您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指定还贷账户,您在建行网点主动现金或转账存入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建行将定期通过委托扣款签约功能实现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转账还贷。

5.公积金还贷账户功能

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规定,公积金龙卡为您提供独特的公积金还贷账户管理功能,该特殊账户专门用来存放您的公积金提取资金,建行严格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划转频率和额度归还您的住房贷款。建行网点、ATM等自助装置提供该特殊账户的余额和明细查询功能。

6.龙卡储蓄卡功能

公积金龙卡同时具备建行龙卡储蓄卡(龙卡通)的所有功能:存款、取款、查询、转账、汇款、消费、通存通兑、代发工资、代收代付、证券交易、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所有个人金融服务功能。

南宁公积金金龙卡启用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启用,需要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龙卡所属建设银行网点柜员处办理启用和更改密码手续。建设银行公积金龙卡初始密码955330。

南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行,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提取转账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论对职工本人,还是对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均有一定好处,具体如下:

(1)对职工来说,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列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

(2)对单位专管员来说,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不必再向其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情况,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咨询压力。

(3) 职工使用南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及时、准确、快捷、安全;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如放款银行为公积金的发卡行,可使用公积金联名卡作为还款账户。

职工没有公积金金龙卡怎样查询公积金

公积金网站或114查询

公积金龙卡简讯提醒业务从哪扣费

银行卡里扣,柜台开通流程: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当地银行网点;

填写一张业务办理的申请单,在申请的办理业务一栏选择“简讯提醒”,并附上需要系结的用于接收简讯的常用手机号;

提交银行卡、身份证原件、业务申请单;

根据要求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即可开通简讯提醒业务。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核奖惩和局管干部任免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办本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的有关工作。

财务审计处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年度经费支出计划;负责对所属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的管理;负责全市旧公房出售资金和新建住宅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全局会计从业人员监管;负责对全局各类收费项目的审核及票据使用管理。

计划统计与行业发展处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检查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处室组织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属单位相关综合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对本行业计划阶段性和整体运行情况统计数字的集中汇总和分析研究;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水平状况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拟定行业发展相关措施;负责对外开放工作。

政策法规处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调研、政策咨询;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定相关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行政赔偿事宜;负责房产纠纷调处工作。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房产市场交易和房屋登记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备案等管理;负责房屋评估机构的资质初审和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并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房地产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市中心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负责县(区)网络覆盖和技术服务;负责城房指数系统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住房保障处

组织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负责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拟定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相关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任务的督导落实;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负责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审核、检查、督导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唐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