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2.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到现在每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可据回答质量提供感谢积分)

3.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广州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广州公积金价格_广州公积金价钱调整表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至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将从20%调至12%,最低仍为5%。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2015年平均工资的3倍即20292元。

给谁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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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广州公积金将实行新规定,具体如下:

1、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降至12%

2、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保持不变,仍为5%

3、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4、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5、缴存基数不能低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1895元,原则上不高于20292元

6、职工缴存基数等于1895元的,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7、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缴存上限降了,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一些平时福利较好的人群,包括一些垄断国企、金融机构的员工。

以单位福利较好、月薪7000元的员工为例,按其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都达到上限来计算,其每月最多能缴存的公积金(个人缴20%+单位缴20%),将从2800元(7000元×20%×2)下调至1680元(7000元×12%×2)(忽略个税不计),降幅达40%。

为何会调整?

此次调整与国家的新规定有关。今年4月,住建部等多部门发出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到现在每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可据回答质量提供感谢积分)

每年的7月调整。

每次调整有规定上限,但没规定下限。对于公积金缴费基数低于或等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我所就业过的公司公积金基数一般不会低于调整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数据供你参考(我是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的):

2008年7月起,上限:16749,最低工资标准:860

2009年7月起,上限:18900,最低工资标准:860

2010年7月起,上限:20505,最低工资标准:1100

2011年7月起,上限:22705,最低工资标准:1300

2012年7月起,上限:23945,最低工资标准:1300

希望可以帮到你。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23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缴存基数下限:2300元(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

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如下:

1、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去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

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021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